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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所属中小学校2023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1 17:46     浏览量:60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满足我区教育紧缺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将开展2023年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工作,招聘紧缺专业高校2023届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就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蚌埠第一实验学校、蓝天路小学、蚌山小学、慕远学校、蚌埠二十六中、水游城学校、蚌埠新城滨湖学校具体实施,蚌山区委组织部、蚌山区委编办、蚌山区人社局参与指导。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情况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且成绩合格,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学历学位条件详见附件1;

7.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7年3月(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况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17-23日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要填写《蚌埠市蚌山区所属中小学校2023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等)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具体见附件),邮件名请注明报考人毕业院校、报考岗位、姓名。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出具审核合格并盖章的《蚌埠市蚌山区所属中小学校2023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2.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和网上报名情况,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赴安徽师范大学现场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engshan.gov.cn/)相关通知。

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蚌埠市蚌山区所属中小学校2023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面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于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先后以答辩成绩、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入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后履行入编手续(事业编制)。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纪律

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后续的相关工作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engshan.gov.cn/)发布,请考生关注。

提醒:外省高校应聘人员面试时凭机票、火车票等凭证每人一次性发放500元交通补贴。

咨询电话:0552-2043608(蚌山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2-2042191(蚌山区纪委监委)

0552-3137132(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

1.

2.

3.

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

蚌埠市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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