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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某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11 18:03     浏览量:711

现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共性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及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和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人员;

4.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公开透明、择优入围、双向选择。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择优录用。本简章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请将电子版个人简历以邮件名为“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形式发送至zgrcfz2023@163.com邮箱进行报名。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确定的人选要进行体检,体检相关事项、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

2.拟录用人员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按照招考简章要求和任职条件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

录用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医院工作,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放弃录用的,依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

六、其他说明

1.严格落实各项纪律,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保密纪律等违纪行为,经查属实,一律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等情况,增加、核减、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医院驻地济南市市中区附近,不提供住宿。

5.咨询电话:15553130593(张,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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