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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岗巴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任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1 18:37     浏览量:1031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法﹝2017﹞143号)精神,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着力提升法院队伍能力建设,构建一支职责明晰、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激励有效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岗巴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2.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3.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2名(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优先录取户籍在岗巴县的普通全日制应、

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考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录取法学专业,取

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职业

操守、岗位技能和身体素质。

5.能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6.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人员优先考虑。

7.熟练运用藏汉双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 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2. 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3. 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4. 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5. 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9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址:岗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资料:报名时按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携带本人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附带电子版)。

4.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岗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3月20日通过岗巴县人民法院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3月21日至3月22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此次笔试只在岗巴县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上机操作能力。时间为110分钟,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占笔试成绩的90%;计算机上机操作时间为20分钟,占笔试成绩的10%。)

2.面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此次面试在岗巴县人民法院进行。本次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人数未达到面试人数要求,按照拟招录人数或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岗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总成绩100分。

3.成绩计算及公布

①核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综合考试成绩通岗巴县人民法院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4.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计划招录人数原则上按照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需出具本市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证明资料。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参加政审考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岗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负责政审考察的单位(部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政审考察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5.补录工作

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进行体检及政审考察。

6.人员确定和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岗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签订聘用合同与待遇

①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合格后,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岗巴县人民法院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院政法专项编制。

②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聘用制书记员享有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提供相应办公、食宿等必要保障。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岗巴县人民法院负责。

六、监督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岗巴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并接受举报。

七、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岗巴县人民法院在体检、政审考察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相关事宜,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由岗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4.报名咨询电话:

19989205553,1770892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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