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
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保人社发〔2022〕85号)等文件精神,经腾冲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滇西抗战纪念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招聘范围和对象 | 其他条件 | 备注 |
文物保护及展陈岗 | 1 | 一本及以上(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文物与博物馆、文物与博物馆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文物保护技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室内会展设计、博物馆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 1.本科30周岁及以下;2.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1.“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以来未就业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2.2021年以来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
备注:(一)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二)报考人员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以来未就业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2.2021年以来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再限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1年至2023年未就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年龄:本科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5.国外学历需进行相应的认证;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篮球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23年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2021年、2022年毕业但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考生可视自身情况提交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其它能证明考生个人能力的证书。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
4. 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和滇西抗战纪念馆共同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初步人选,在市纪委市监委的监督下,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加试总分为10分,考生最终成绩为原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七)确定签约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确定签约对象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八)资格复审。由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签约对象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腾冲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联系电话:0875-5139315)。签约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由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按程序报批聘用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岗位待遇。本次所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聘用后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符合《腾冲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纪律
1. 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3. 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4.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相关要求
1. 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 签约后未报到人员,按违约条款处理。
3.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八、防疫要求
因疫情存在不定因素,若招聘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情况,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间等招聘环节有调整时,将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及时发布相关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滇西抗战纪念馆 0875-5133679。
监督电话:腾冲市纪委信访室(监察委检举举报平台中心)0875—5136714。
附件: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2023年紧缺人才报名表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 月10日
附件: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2023年紧缺人才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近期免冠 彩色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联系 电话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学历 学位 | 有何特长 | |||||||
本科阶段学校及专业(本科以上填写) | 身份证号码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家庭住址 | 紧急联系人电话 | |||||||
奖惩情况 | ||||||||
学习、工作简历 | ||||||||
诚信报考个人承诺 | 本人已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等相关内容,报名时所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和证件等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在参加此次考录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就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字:年月日 | |||||||
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意见 | 签字:(盖章)年月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