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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16:24     浏览量:846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建于1984年,原名广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曾用名广西师范大学外语实验学校。1997年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现办学地址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内。学校建校以来,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是广西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特色普通高中、广西唯一的全国示范性外国语学校。学校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名优高校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学子,是 “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建基地”、“清华大学优质生源中学”。现为促进学校新校区建设,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4.具备中学高级职称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本公告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7.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官网(http://www.gxfls.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17日9:00~12:00、15:00~17:00,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党政办,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恺能老师;联系电话:0773-3858333。

3.应聘人员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照,并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待业的提供在相关行业单位工作期间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内容、工作年限等信息,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2.所有人员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官网公布。

3.考生考试成绩达不到70分(含)以上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考试成绩不计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按照试讲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学校专门组织的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结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广西师范大学审批。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对拟聘人员在广西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如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73-5809222;邮箱:gxnuflsjw@163.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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