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校园区管理处的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处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赣州市(辖区内)户籍公民。
(二)招聘名额:公开招聘高校园区管理处城管中队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
3、年龄在40周岁(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5、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各种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身体条件适应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管理。
(四)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其他不宜承担城市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招聘人员属高校园区管理处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工资及相关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印发<赣州蓉江新区区直部门、区属(驻区)单位雇员及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核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不接收电话、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起 3月1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大会议室(赣州蓉江新区赣南大道1888号阳光·金色春城小区59栋036-1二楼)。联系电话:0797-8370355。市内乘135、136路公交可直达。
报名时需带以下材料:
1.一式两份(要求打印版,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电子版纸质版均需提供)、《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命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有效期限应在2023年3月18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原件核验)。
(二)笔试 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笔试方式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1:6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环节总分为10分,体能测试达标的得满分,每少标准的5%扣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面试 按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1:3的比例从高至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出现空缺,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性别依次实行递补,只递补1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由高校园区管理处组织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高校园区管理处在处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问题,予以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上级人事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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