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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2023年度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0:03     浏览量:77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自主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6名,招聘对象为2023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年龄18-35周岁;

7.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3月13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3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高校硕士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8:00--4月28日18:00。

2.报名所需材料:

(1)《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2023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意向报名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2023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所在学校开具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3.报名形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进行。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招聘邮箱,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与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联系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0772-2620740,电子邮箱:dflz2620740@163.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的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投递报考纸质材料至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一楼办公室(柳州市高新南路16号)。

4.资格审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5.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需由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举证材料,经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的,可以报考。举证手续须在4月28日16:00之前完成。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3.面试资格复审:入围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的3天内,持报考材料原件到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审核无误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可由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申请,经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准后方可开考。面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准开考的,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三)组织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此次招聘的体检工作,组织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

(五)聘用

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提出递补申请,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可以按程序进行递补。

四、待遇

(一)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和年休假待遇。

(二)按照《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发〔2022〕7 号)、柳人社规〔2022〕11号关于开展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试行)等文件执行。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通知、成绩公布、拟聘用人选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广西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liuzhou.gov.cn/)发布。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的报考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西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620740、2623856

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633960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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