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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远安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2:41     浏览量:469

经批准,远安县教育局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小学:招聘计划6名,具体学科为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心理健康1名;

初中:招聘计划4名,具体学科为物理2名、地理1名、音乐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指标报考资格条件
所需专业其他条件
远安县

教育局

小学语文2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2.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3.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小学数学2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
小学英语1英语相关专业
小学心理健康1心理学类
初中物理2物理学类、工学类
初中地理1地理科学类
初中音乐1音乐与舞蹈学类

(三)笔试加分条件

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在笔试前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远安县在编在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面试由远安县组织。

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考试等相关信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查询;招聘公告及面试环节的相关信息登录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查询。

(一)网上报名(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

1.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2.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报名费参照湖北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面试免收考务费。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统一笔试(2023年4月22日)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14∶00--17∶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hb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通过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向社会公布。

(四)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对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先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公示前自动放弃人员,则分岗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递补。

(六)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登记,聘用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从聘用之日起,在远安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联系方式

远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7-3813591

联系人:黎老师 陶老师

远安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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