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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4 13:29     浏览量:1413

因工作需要,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部分直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8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

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高层次人才共128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限制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各类招聘录用后有服务期要求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市卫健委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发布信息。将招聘信息通过高校就业微信平台、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和用人单位网站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2023届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报名地点、时间以及报名方式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各单位招聘公告链接附后。

(四)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共同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考试。本次招聘按1:2设置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特殊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分数相同的岗位,以不去掉最高分、最低分计算。

(六)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卫健委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用人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经市卫健委审核,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届毕业生如在2023年9月1日前不能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应聘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
2.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者应密切关注招聘工作进程,注意浏览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7706380(市卫健委人事科)

0736-7788115(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6-7893500(市第一中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6-770519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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