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师招聘 内蒙古

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14 16:31     浏览量:916

为推动海南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区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教育教学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引进教育人才共44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4名。引进岗位名称、数量及要求,详见《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掌握并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智慧的教学手段。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计划引进的人才,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4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中小学成熟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同时须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

8.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9.报名人员应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最晚于上岗后1年内取得,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10.报名人员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报名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11.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名,第二学位不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国内“双一流”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级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同时本科为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具体名单详见《35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名单》(附件5)。

4.原“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中小学成熟骨干教师包括:自治区(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自治区(省)级以上教学能手、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以上资格具备其一。

7.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乌海市内各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2.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从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14:30—2023年3月23日17:30,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

3.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等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证明,要求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同时上传《 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登记表》(附件2)。

4.报名注意事项: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获得奖励情况)、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按起始时间延续,不得中断,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报名人员须确保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材料不清晰的,均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漏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人才引进等情况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

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5.人才引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面试前一至两天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登记表》一式两份、《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6.人才引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23年3月底赴内蒙古师范大学等地进行现场宣传确认,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海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院校网站。

(二)面试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专业特长、教学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等。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经人才引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加试结构化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若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内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相关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要求,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在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海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引进人员。

(五)递补

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名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协议》(附件4),最低服务期限5年。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对签订《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协议》后提出放弃引进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拟引进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引进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本次引进人才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须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产生的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海南区政府网站及专项工作微信群内公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动态信息。

(三)本简章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0464

政策咨询电话:0473—402217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海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