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公寓管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生公寓管理员2名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道德品质优良。
3.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
2.热爱本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4.女性,年龄在25-45岁之间,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且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
5.具有学生公寓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请报名人员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等相关证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582776063@qq.com,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注明“姓名-宿管员应聘材料”。
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21日17:00。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面试名单并于2023年3月22日-3月25日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官网进行公布。
(三)招聘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并公布,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公示及聘用
学校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将按照相关法规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六、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材料及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老师,0771-7969873
办公地点:崇德楼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