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儿科医生1名,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一路101号
二、岗位职责:
1、在医疗康复科科长的领导下,根据工作分工负责病区的医疗工作,对患儿进行检查诊断,书写病历医嘱,同时做好必要的检查工作。
2、认真执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3、规范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历在24小时内完成,并负责患儿在住院期间的门诊书写记录。
4、严格按照《弃婴接收管理制度》,做好弃婴的接收、起名、登记、建档、录入电子管理系统、患儿入院公示工作。医嘱及药方填写规范,要求内容清晰正确,不得涂改。
5、认真落实院内的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并及时记录各病区患儿病情变化,如遇紧急病情,需及时处理。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
6、随时向医疗康复科科长报告诊断、治疗情况及病情变化,提出会诊、转院、复查意见。危重病人或者外院就诊转院等,立即拨打120急救车及联系外院转院救治,及时和外院医生交接患儿病情,使儿童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及时向医疗康复中心主任报告。
7、对新入院儿童应及时到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儿保科进行常规体检,及时发现患儿病情,并做好下一步的诊断和治疗。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各区分管医生做好每日查房工作,做好患儿病情记录,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
8、医师对所分管患儿全面负责,每天巡视两次。在下班前向值班医生做好患儿病情的口头或书面交接班。
9、对死亡患儿应及时完善病历,做好病历的归档登记及销户工作。
10、协助完成科内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持有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或儿童保健专业),具有儿科工作经验1年以上优先考虑;
(五)户籍不限,50周岁以下(含),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备独立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计划与执行能力,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请将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近期同底板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fangzhou7109267@163.com 注明“应聘儿科医生岗”字样。
报名时间:2023年03月14日起至招满为止
招聘咨询电话:0536-7109260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薪资待遇:
福利待遇:具体薪资待遇面议。
六、其它
报名资料要求真实、有效,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青岛市儿童福利院所有。
202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