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舒城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担负舒城县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15人。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六安市常住户口或从部队退役的男性公民。
(四)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执勤车辆驾驶员具有消防车辆驾驶经验或B2证以上者可适当放宽。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须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部队复退军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并具有实际驾驶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驾驶员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具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篮球(足球)特长、摄影剪辑、新闻宣传、或有大学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六)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符合体检标准。
(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八)无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九)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关消防救援站和杭埠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调休8天。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 “六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包括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关保障标准,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每年单位安排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初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约4600元(不含应缴“五险一金”和其他特殊岗补贴),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随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逐年递增(解释权归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2个月(包含培训期)只发放2800元/月的基本工资。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2日18时前。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下载《舒城县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核实准确无误后携带《舒城县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姚俊杰:18726945991 吕如如:13637277757
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舒城县城关镇纬二路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资格复审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1份复印件):
由本人提前填写《舒城县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1)和入职体检报告,并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六、政审和体检
(一)政审
政治审查: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证明,不能出具者,不予录用。
(二)体检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需提供在二甲以上医院入职体检报告。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录用。
七、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考核项目暂定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100米跑。具体评分标准参照《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总分100分。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核项目。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标准》执行,总分100分。在达到标准的前提下,对面试成绩进行积分。
八、公示
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暂定为3月23日-24日,共两天,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成绩,综合个人能力、条件和表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聘用
(一)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2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入职后,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自身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不能达到工作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首次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个人自愿申请留队的,由大队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按德才兼备、业绩突出,且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本人申请、基层推荐、大队审核等程序,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消防站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用工方式。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同消防指战员混编执勤,共同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十、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招录工作涉及事项解释权归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