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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2023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9:03     浏览量:845

为有序做好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规范教师引进程序,根据《太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太政办秘〔2022〕31号)精神,现就太和县2023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县外在编教师,上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心理)健康。

4.中学(中职)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小学、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高中教师可申请初中、小学岗位,初中教师可申请小学岗位,小学和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只可以申报小学和学前教育(幼儿园)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调入):

(1)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编制、岗位限制原则。超编学校不引进教师;学校统筹聘用引进教师职称岗位,有岗可按原职称岗位聘用,无岗降岗聘用。

2.坚持对等引进(调入)原则。区域、学段、类型、等级对等原则,原编制在城区的引进(调入)到城区学校,原编制在农村的引进(调入)到农村学校。

3.坚持优秀人才优先原则。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类评比(优质课、教师基本功大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被评定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或被评定为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的,年龄放宽到48周岁(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原在乡镇任教的可申请引进到我县城区相应缺编学校,学校层次可提高一个等次;获得(评定为)县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的,原在乡镇任教的可申请引进到我县城区相应学段缺编学校。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太和县教育局人事股(太和县镜湖东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南、富民家园小区西一门北侧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558-8662196,0558-8620882。

四、引进(调入)程序

1.资格审核。申请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表)、上年度考核表(卡)、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教师现实表现材料到太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现实表现材料应含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品行、在岗情况、工作实绩等方面。

2.面试和体检。面试和体检工作由太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教师从业的基本素养和必备条件;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提交手续。面试和体检合格教师向太和县教育局提交调出地学校、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编制部门签字盖章的《太和县2023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4.组织考察。太和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组织人员对拟引进(调入)教师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调入)人员的工资情况、编制性质、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品行、在岗情况、获奖情况、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5.结果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教师名单,在“太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引进(调入)手续。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调入)资格。

6.按时报到。引进(调入)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引进(调入)资格。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太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太和县2023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处
(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

身份证
号码


籍贯


第一学历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现任教学校(全称)


任教学段
及学科


学校
层次


工作单位
详细地址


入编时间


参加工作 方 式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分配,□其他

现有职称及聘用时间


身体状况


本人联
系电话


任教简历


近两年考
核等次及
工作表现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奖惩情况


申请调
入学校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交证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均真实、准确,本人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引进(调入)文件规定的不予引进(调入)的情形情况。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现任教学
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作地
教育主
管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作地
人社部
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作地
编制部
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调入地有关部门填写

考察组
意见

考察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太和县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太和县委编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太和县人社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2、学校层次应填写“省示范”或“市示范”等,如不属于以上层次则不填;3、在乡镇学校任教的,学校意见统一由中心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另附纸张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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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和县2023年公开引进(调入)教师公告.doc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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