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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2023年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5:02     浏览量:569

经省委编办批准,2023年,宜都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现组织2023年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2023年,宜都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宜都市在编在岗教师;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信息填报完成后,考生可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请于缴费期间(工作时间)到参加考试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办理减免手续。在报名截止前,允许考生(含已经缴费完成的考生)对报名相关信息进行修改。

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笔试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核。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类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4.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每天公布各县(市、区)各类岗位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报考。

5.整个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请勿随意更换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接收到相关信息。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4月17日9:00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技术支持

考生在报名及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或拨打电话027-59769924转4544或5660联系。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具体安排是:

14:00--15:3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16:00--17:3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如: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其中:

小学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健康。

初中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生物。

3.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4.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将按照小学、初中两个学段相应学科分别命题,开考学科与招聘教师学科分类相一致;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5.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于5月下旬前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同时通过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三)加分政策

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参加了统一笔试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 月15日9 时至3 月24日17时(工作时间)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前,由宜都市教育局会同宜都市人社局组织对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二)面试

面试由宜都市教育局会同宜都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于面试前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及时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宜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宜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宜都市教育局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主管部门报经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递补。

九、审批聘用

1.公示结束后,对同一学科岗位有两个以上学校招聘的,由宜都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公开选岗。

2.具体岗位确定后,宜都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宜都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其它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

宜都市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idu.gov.cn/)

宜都教育专栏(http://www.yidu.gov.cn/jy/)

政策咨询电话(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0717-4823132(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监督电话:

0717-4830538(宜都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宜都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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