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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20:32     浏览量:866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及《镇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镇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我县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7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28名(镇原中学10名、镇原县第二中学9名、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9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9名(镇原县第一人民医院11名、镇原县妇幼保健院2名、镇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镇原县乡镇卫生院5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教育事业单位28名

镇原中学、镇原县第二中学引进对象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985”“211”院校、“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对象须为本科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一本以上应用型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类引进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2.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9名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对象须为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对象须为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可放宽至医学类专业院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中专升大专等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镇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专业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填报。

4.专科、本科毕业生须为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中共镇原县委组织部、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卫健局配合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镇原发布、镇原融媒、新镇原、镇原人社发布、镇原教育、健康镇原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公告引进政策、条件、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高校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

1.教育类

镇原县教育局(联系人:向前进,联系电话:18009344515,邮箱:305462615@qq.com)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事务大厅(联系人:刘延明,联系电话:13919606946,邮箱:532869459@qq.com)

兰州大学就业处(联系人:刘延明,联系电话:13919606946,邮箱:532869459@qq.com)

陕西师范大学就业处(联系人:孙立本,联系电话:15293468777,邮箱:932758933@qq.com)

2.医学类

镇原县卫健局(联系人:段再旺,联系电话:18993437688,邮箱:429876955@qq.com)

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教学楼(联系人:张海龙,联系电话:13884193598,邮箱:651555495@qq.com)

甘肃医学院体育馆(联系人:杨文惠,联系电话:15101896058,邮箱:1395282024@qq.com)

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镇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附件2)就读院系及学校就业部门审核推荐意见栏签注意见并盖章,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需盖章)、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网络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版上传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面试。同一岗位本科学历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达到3: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达不到3:1时,免于笔试,直接面试。

1.命题。笔试、面试试题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命制。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教育类引进岗位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和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医疗类引进岗位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

3.面试。对于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后,与免笔试人员一起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划定合格线,低于80分者不予以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教育类引进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医疗类引进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引进,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确定总成绩(免于笔试的岗位将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组织体检。拟聘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用人单位初审后,主管部门再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于2023年7月底前到用人单位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已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与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对于拟引进人员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备案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一年试用期满后按不同类别和学历层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1.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5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

2.教育类人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5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985”“211”“双一流”以上大学和一本以上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在我县任教满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在我县任教满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

3.医疗卫生类人才:对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3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对引进的全日制医学类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引进工作规定和要求,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引进工作秩序的,除现场取消报考资格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回避。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联系电话:

镇原县委组织部 0934-7132630

镇原县人社局  0934-7126262

镇原县教育局  0934-7163993

镇原县卫健局  0934-7121828

监督电话:镇原县纪委监委 0934-7121329

中共镇原县委组织部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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