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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向公开招聘易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5 20:54     浏览量:76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根据县委编委会《关于将县供销合作社机关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通知》(易机编字〔2019〕7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定向公开招聘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12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字〔2011〕9号)《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字〔2011〕70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坚持个人自愿,组织审查把关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在编制及人事计划限额内宁缺勿滥的原则;

(四)坚持落实管理体制改革与符合事业单位现行公开招聘政策相统一的原则;

(五)采取定向公开招聘的原则;

(六)坚持全程信息、程序、结果公开的原则,严禁借机“搭车”、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旦发现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视情形追究其责任。

  二、招聘计划

定向公开招聘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12名,列全额事业编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经县委组织部门任命(以组织任命文件为准)或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有人事部门调派手续或转工转干手续),进入县供销合作社机关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经县级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入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后因工作需要由县供销合作社党委调整到县供销合作社机关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有县供销合作社调派手续或任命手续,养老保险在县供销合作社机关缴纳)。

(三)截止本方案下发之日,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五)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截止本方案下发之日,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者;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http://www.bdyi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3月24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补报。

3.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组织人事等手续的复印件、县供销合作社党委出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及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4张。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定向公开招聘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1)。

4.资格审核: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及个人人事档案等,初审合格的由县供销合作社党委及人社局审核人员在《定向公开招聘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中签字。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5.考试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文化考试和综合考核,总分100分,文化考试占60%,综合考核占40%。

文化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6日至7日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主要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考生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文化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有作弊或缺考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综合考核由县供销合作社党委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同时进行加分:专科及以上学历加10分;获得嘉奖一次加10分;三等功一次加20分,含加分项综合考核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

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用12名。

6.体检

考试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易县政府网(http://www.bdyixian.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同时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由于范围内人员均在原单位工作1年以上,故不再执行试用期制度。按规定办理增编、增人计划、工资核定、工龄接续、社保关系转移等手续。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定向公开招聘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大伟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杜志平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玉霞  县纪委副书记

杨军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彦兵   县编委办主任

赵百川   县财政局局长

张晓强  县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长杨军平兼任,成员由县纪委、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副职组成,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七、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在定向公开招聘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且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各个环节操作的规范及结果的公正、公平。要严格落实招聘程序要求,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规定行为,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定向公开招聘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审 核 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学  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专业技术资格


联系电话


现任职务


到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个人简历(从毕业起含毕业后工作经历)


个人

诚信

保证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提供的报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齐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并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签名:

2023年  月  日

供销合作社党委审核推荐意见

党委盖章:

 

 审核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

人社局审核意见

                           

人社局审核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

附件2:定向公开招聘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情况登记表

党委(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考试考核结果

是否进入体检

备注

1







2







3







4







5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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