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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2:33     浏览量:1140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成立于2001年5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局党组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落实提供研究支撑,开展知识产权理论、政策、实务和前沿问题研究,同时为各级政府和行业、产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研究、咨询等服务。

研究中心位于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核心区域(国家知识产权局科学城办公区),具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可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成长空间和完善的福利待遇。根据工作需要,研究中心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工作人员,欢迎有学、有识、有志之士加入,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做出贡献。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说明和人数详见《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修养;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感;

(四)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人员;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4.曾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作弊、违纪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将《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和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我中心。邮件标题格式为:“2023应聘: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序号)”(例:2023应聘:张三(XX大学-岗位1))。《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否则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以及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8:1,如未达到该比例,我单位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和聘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个人档案不真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政策形势确定。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方面水平,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应当达到60分及以上。

2.面试

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应到面试考生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5:1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以工作岗位所需能力素养为主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5:1的,面试合格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

应聘人员收到考试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是否参加考试。无法按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取得联系的,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未获得考试资格者不发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面试时,可附上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比例3:7,计算综合成绩,合格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其他条件要求研究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确定。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各主要阶段,将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考试、体检、录用等信息公布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研究中心官网(http://www.cnipa-ipdrc.org.cn/)“人才招聘”专栏,以及微信公众号(搜索微信号IP-Research或 “知识产权发展研究”)。

2.请按照各阶段通知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所需其他材料,准时参加考试及其他事项安排。

3.应聘人员须确保任何阶段提交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如发现简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造假,替考、代替体检等弄虚作假及涉及廉洁纪律问题情况的,将随时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六、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zhongxi@cnipa.gov.cn

咨询电话:010-62083735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3月7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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