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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5:56     浏览量:681

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本市全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中心主要从事国家和本市重大社会发展技术攻关的协调组织及转化应用,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1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项目主管 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岗位名称:项目主管

岗位类别:专技初级岗位

职位说明:从事社会发展领域公共安全方向的科研项目管理,开展领域内科技发展动态研究,负责各类材料汇总和报告撰写等工作;跟踪调研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科技需求,独立开展领域内的技术交流研讨等活动,并形成专题报告和简报;服从领导安排,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所负责的领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一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能够独立撰写科技论文、专报、简报;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中共党员优先;具备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我中心统一格式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学历证明及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EMAIL至sneczp@snec.sh.cn。报名截止时间为: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15个自然日截止。

2.资格审查

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将严格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收到通知进行笔试。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招聘形式

笔试:笔试主要结合实际需求,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若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面试照常进行)。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体现对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的考察,结合岗位职责和要求,强化对岗位匹配性的考察。测试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

4.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面试人员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中心将主要组织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经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将根据查核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老师

邮箱:sneczp@snec.sh.cn

联系电话:021-61212619(周一~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21-5137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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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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