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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江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11:11     浏览量:1632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现状和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划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8名(其中:县人民医院49名,县中医医院27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名,县妇幼保健院30名,石牛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乡镇卫生院43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条件详见《通江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各岗位具体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及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其要求的专业相同;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局批准同意报考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该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周年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下载《通江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供报名资格审查时使用。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11楼)。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通江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并带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报名信息表》由报名现场提供或考生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通江县人社局、通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江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面试内容。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面试地点:通江县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新县人民医院旁)。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结束后适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并按80元/人缴纳面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公布:招聘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还相同,则以始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始学历仍相同,则以后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后学历还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二)体检标准。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 140号)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对象(只递补一次)。若最后一名递补成绩相同,则按体检对象确定办法递补。

(三)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选岗及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通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相同条件实行统一招聘的岗位,在聘用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一旦被招聘单位聘用,在聘用岗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周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一律不得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体检、考察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考生应及时关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相关公告并确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通江县卫生健康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0827—7221747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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