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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粮油科技创新和物资储备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11:46     浏览量:926

一、招聘单位简介

江西省粮油科技创新和物资储备中心是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粮油和储备物资科研创新、新技术应用推广、行业标准研究、产品研发及市场行情分析预警,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回收处理、应急保供以及粮食应急供应、品质测报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类别

岗位

名称

人数

岗位条件

专技岗

文案岗

1人

管理类专业(1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备注:

1.因应急救灾库值班需要,需值晚班。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一经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

(二)网络报名

相关材料投送至邮箱:18434224@qq.com。

(三)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萤;联系电话:0791-86288958。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2、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4、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工作经历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5、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因疫情原因,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所需提供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到用人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栏必须标明“姓名+专业”。

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办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由江西省粮油科技创新和物资储备中心组织的考核,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所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入围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个人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复审合格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地点。

3.面试由省粮科物储中心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不低于60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截止日期为面试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无人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4.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结果(各占总分值50%),确定应聘人员最后总成绩。

5.各环节成绩将在省粮科物储中心官网(http://www.jxslks.net.cn)公布。

6.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报考人员需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进入考点前需展示绿码,并将进行体温测量,对于体温高于37.3℃人员予以劝返。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到场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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