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需要,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协管员1名,从事就业培训工作,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就业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管理事业,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
(四)胜任工作要求,有较强文字功底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 3月16日—3月27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佛子岭路33号凤岭佳园24栋2楼212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现场提交简历需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并提交复印件),提供的证件或扫描件请确保真实、有效;
2.《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本简章末尾附件。现场提交请提前填好本表格;其他材料请勿附在此表格之后),内容确保填写真实、正确;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名且笔试成绩超过70分者进入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
五、聘用期限
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青秀区人社局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七、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人: 秦 天 ,联系电话:0771-5883228。
附件: 招聘报名登记表
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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