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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科优秀教育人才专场引进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4:50     浏览量:595

鼓楼区教育局关于组织2023年本科优秀教育人才专场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的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

备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见2022年教育部发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引进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和参聘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体检前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引进岗位

详见附表1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条件

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以本公告附件要求为准,全日制普通院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3年8月16日前取得。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3日12:00。

2.报名地址:采取网络预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应聘报名二维码或登陆网址https://jinshuju.net/f/Tx4d07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于3月23日12:00关闭,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五、资格审核

应聘考生均需参加鼓楼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应提供本公告要求的证书及相关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17日-3月23日12:00(工作日工作时间)

2.资格审核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46号)

3.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表)。

4.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比例

报考人数与学科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引进人数,情况特殊的,经报人社部门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

六、引进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鼓楼区教育局组织的集中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片断教学前需要编写教案,但教案不记分)等,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引进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引进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发布。

4.确定拟聘人选:根据招聘计划的1:1比例,按照面试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可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加试一场面试考核,以加试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5.信息公开:进入面试考核人选名单、面试考核成绩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公布。

七、聘用规定

1.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中的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以上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可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鼓楼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鼓楼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等程序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 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87677797)。

7.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16日。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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