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综合消防救援能力,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主要从事执勤、灭火、抢险、矿山、化工、水旱、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限平凉市户籍,具有崇信县户籍者优先;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5.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国家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或驾驶证B照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6.矫正视力在4.5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7.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急救救护工作的人员和退役军人优先;
8.具有驾驶经历、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9.获得相应厨师等级资质证书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酒驾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3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崇信县新西街329号)一楼通讯室,联系电话0933-6122119、0933-6135119。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诚信承诺书和报名表,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招录工作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录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和《关于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执行。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和面试。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选派人员实地进行,实地政审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公函委托当地有关部门协助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人员确定
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测试考核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等情况,按照招录人数的1:1招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根据结业考核成绩等额确定拟招录人选。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备录人员库(有效期1年),按照实际录用人员1:1的比例,将本次招录考试未录用人员依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10名备录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出现缺员时,随缺随补。
(六)公示
拟招录人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将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聘用管理
1.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军事队列、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实行定期考核评价,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予以辞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缺额随缺随补。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政府专职消防员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合同期限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最低保障标准
1.基本工资:2780元/月;
2.工龄工资:按照每年20元计发,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满一年起算;
3.等级工资: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800元/月,二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400元/月,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100元/月,四级政府专职消防员800元/月,五级政府专职消防员600元/月;等级晋升按平政办发(2020)30号文件规定执行。
4.职务工资:队(站)长助理320元/月,班长280元/月,副班长240元/月,驾驶员200元/月;
5.绩效工资:初级(四级、五级)政府专职消防员300元/月,中级(二级、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400元/月,高级(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500元/月;
6.高危行业补助:500元/月;
7.岗位补贴:300元/月;
8.执勤补贴:50元/人·天;
9.现场救援津贴:100元/人·次。
(二)统筹使用经费保障标准
1.伙食费:41元/人·天;
2.被装费:2400元/人·年;
3.年终奖: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每人发放奖金800元。
(三)住房保障。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
(四)社会保险。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正式上岗之月起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100万元/人·年保额标准进行投保。
(五)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从事炊事员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组织两次体检。
六、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须严格遵守招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要求佩戴口罩。招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考期间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崇信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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