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规范工会协理员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根据《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鄂工办〔2020〕18号)和《黄冈市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团风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会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工会协理员是指依据《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由各级总工会依照有关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协理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社会工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现实表现证明);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同等条件下,擅长写作、文艺、传媒、有驾照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从事公益性岗位(包括县直各单位及各乡镇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且未期满;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团风总工会QQ群、团风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3日(工作日)
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团风县总工会五楼组织基层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任职证明等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和工作经历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和复印件,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有关资料、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到报名现场填写《团风县总工会2023年招考协理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同样电子照,jpg格式,注明姓名)并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623271084@qq.com,215046308@qq.com)用于办理准考证。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由县总工会组织基层部审查汇总后报县总工会党组会议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 3 月16日在团风县总工会五楼组织基层部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针对招聘岗位特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设考,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4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考试最后结果以笔试与面试各占40%、60%的比例进行计算。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本次招聘工作的笔试和面试环节委托第三方开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县总工会承担,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依次安排替补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县总工会对参与体检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市总工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县总工会对考察合格人员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并报黄冈市总工会备档。批准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会协理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照《黄冈市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及工会福利。
六、替补
县总工会对进入面试未录用人员建立储备库,团风县工会协理员岗位出现空缺时,报经黄冈市总工会同意后,由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集体研究从“2023年团风县工会协理员储备库”确定替补人选,并经履行招聘程序后进行替补。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团风县总工会组织基层部负责解释。
团风县总工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