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才聚荆楚•智汇襄阳”高校招聘会签约研究生为高中教师公告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23-03-14浏览:1011次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核准2023年度全市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枣机编办[2023]6号)精神,核准市教育系统使用事业编制372名,其中80名用于高中教师的招聘。根据《关于组团参加“才聚荆楚·智汇襄阳”高校招聘会签约高中教师实施方案》意见,拟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市一中、市二中、市白水高中、市师苑高中、市职教中心学校参加2023年3月16日在湖北师范大学、17日在长江大学、18日在湖北文理学院的校园招聘会,现场考核签约有意向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名额
各高中此次现场签约人才计划50个。其中,市一中10个,市二中10个,市白水高中10个,市师苑高中10个,市职教中心学校10个。
二、签约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现场面试考核签约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现场面试考核意向签约的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相应专业毕业生。
6.持有高中学段(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本市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不能参加报名应聘。
四、招聘办法
组团参加2023年3-5月武汉、襄阳、黄石、黄冈、十堰等地各高校举办的“才聚荆楚·智汇襄阳”校园综合招聘会,现场征集有招聘意向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按照我市高中招聘的岗位计划报名,并征求是否服从岗位调剂意愿,然后集中在枣阳市举行现场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签约为高中教师。若该岗位计划已招聘满,可根据岗位调剂意愿调剂到其他学校的相同学科依次聘用。
1.双选会时间及地点。
3月16日09:00-12:00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楼大厅;
3月17日09:00-12:00长江大学;
3月18日09:00-12:00湖北文理学院“才聚荆楚-春回校园”招聘会。
2.现场宣传。
在招聘现场宣传枣阳市高中教师需求及招聘条件和办法,现场征集有招聘意向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按照我市高中招聘的岗位计划报名,并征求是否服从岗位调剂意愿。
3.面试。
择期在枣阳市举行现场考核签约高层次人才为高中教师面试。
4.聘用。
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签约。若岗位计划已招聘满,可根据考生岗位调剂意愿调剂到其他学校的相同学科依次聘用。
五、聘用和管理
1.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各学校拟聘用人员汇总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2.公开面试考核签约的高中教师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达到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
市教育局:阳涛 13617102556
附件:枣阳市2023年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研究生计划)
枣阳市人社局 枣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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