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市委编委《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的有关规定》(邵市编发〔2020〕3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计划
(一)选调计划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范围
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大局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2.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23年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3.2022年度公务员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公开选调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二、选调程序及方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
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邵阳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1栋4楼437办公室(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6号)。
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15575588557
报考人员登录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oyang.gov.cn/)下载填写《》(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及电子档),考生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文稿2篇以上(及电子档)。
(二)资格审查
采取考试前初审和考察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关,考察复审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盖章件。报考人员要对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经资格初审后,选调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单,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437办公室领取。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1.体检由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2.选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调任,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流动调配。
(五)考察
1.考察由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把关。考察结果及拟选调名单经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初审后,与拟选调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2.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派出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意见。
3.在以上体检、考察程序中,若因不合格、不符合要求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
1.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经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1.考生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2.参加选调人员与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本次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5026061
四、其他要求
1.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本次选调所有信息均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