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委会议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1人,具体岗位的学历要求、专业及招聘计划数详见附件1—《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医疗事业,具有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心。
2.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专业要求。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人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士、助理护士要求身高160cm以上。
5.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6.户籍所在地为兴安盟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兴安盟内在编人员。
四、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址: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3楼312室)。
2.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等相关资料(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仅限工作日,2023年3月15日--4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审查
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四)笔试、面试
考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相关知识,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按照每个专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如本环节出现缺考,依次进行递补,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通过加试按成绩高者优先排序。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递补
拟聘人员如存在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医院对拟聘人员在门诊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1.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与医院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医院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2.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医院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3.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4.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后,享受同岗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监督
聘用工作由院党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82---8328018
18248288989
监督电话:0482---8328015
18648221600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笔试、面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公告由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