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材料要求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在部门指定邮箱(各部门招聘邮箱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邮件标题注明:“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例:“中文教师岗位+张三+文学专业”。需提交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此表下载填写后请提交word版本;
(二)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中共党员证明(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请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并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证明材料”格式命名,例:“中文教师岗位+张三+证明材料”,文件大小控制在50M内。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某些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聘岗位会进行相应调整,请应聘者留意招聘计划的更新情况;
(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与应聘者报考信息的匹配情况,进行简历筛选,择优通过,简历筛选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四)报名无固定截止时间,各岗位招满即止;
(五)应聘者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直接与岗位所在部门联系,各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报名及联系方式”栏;
(六)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老师、何老师、刘老师
电话:0773-3975030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人事处)
邮编:541199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