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师招聘 浙江

温岭市关于做好2023年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23:28     浏览量:856

温教办人〔2023〕7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教职工流动与聘任相关工作要求,我市街道学校选聘非街道学校教职工实行职位公开竞聘。经研究,现就2023年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职位计划

详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二)中学专任教师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者应符合选聘职位的条件和范围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聘:

1.教职工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截至2023年8月31日未满三年的;

2.教职工在非街道学校工作截至2023年8月31日未满五年的;

3.凡获得县(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师、特级教师、功勋教师等荣誉称号者;获得教学大比武县(市)级二等奖、台州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得优质课评比县(市)级一等奖(台州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从获得该荣誉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未满三年的;3月21日(含)后获得的荣誉不视为“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聘的情形”;

4.取得中、高级职称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未满三年的。

(五)跨学段报名参加选聘的规定

1.中学教师不能报名参加到小学选聘;

2.报名参加上级学段学校选聘的教师,须具有该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教职工竞聘流动到新岗位后,其岗位等级工资变更到相应层级的最低级。

(二)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竞聘流动审核把关工作,校长要对教职工提供的报名表签字确认。报考者未提供校长签字的报名表,不得参加竞聘。

(三)如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考者应在报名时确定报考职位,以个人帐号登录“温岭教育人事管理系统V2.0”进行网上报名。一人限报一个选聘职位。网上报名时,请使用最新谷歌浏览器。

1.报名网址:http://10.100.200.25/(教育内网);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8:00至3月23日上午10:00。

3.报名流程

(1)报考者以个人账号登录系统,在“教工信息/信息变更/证书上传”菜单中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并在“教工名册/在编教工”菜单中核对本人信息,如有错误,要及时申请修改,待学校管理员审核;

(2)报考者在“人事中心/教师配置/街道学校选聘/报名” 菜单中,选择相应的职位进行报名;

(3)报名成功并完善个人信息后,打印《2023年温岭市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报名表》。

(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8:00至3月23日上午10:00。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须提供经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2023年温岭市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报名表》,并领取考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下午2:30至5:00,地点在温岭市教育局大楼人事科505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竞聘及流动聘任过程中须随时接受资格审查,一旦发现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则取消竞聘资格或终止流动。

五、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教师的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以选聘职位相对应的教材命题,要求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

(一)模拟上课时间:2023年3月25日。报考者必须于当天上午7:00前到达指定考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迟于7:15 到达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二)模拟上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任,所缺职位不予补充。

(三)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确定“选聘流动对象”

(一)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该选聘职位报考者的名次,若考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以抽签方式确定 “选聘流动对象”。

(二)经选聘确定在温岭市南屏小学(筹)的“选聘流动对象”,人事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学校,工作关系根据太平街道学校的学科需求转入相关学校。待温岭市南屏小学(筹)开始招生后办理人事关系转入手续,工作关系根据实际学生数及学科需求逐年回归。

其余经选聘确定的“选聘流动对象”,在2023年教职工流动工作开始后,打印《温岭市教职工人事关系流动申请表》,并到聘用学校签署意见后,由聘用学校上报人事科。

(三)若出现空余指标不递补。

附件:2023年街道学校选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