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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20 16:06     浏览量:834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制外聘用办公室工作人员、司勤人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团结同事,服从安排,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律类、教育类等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司勤人员岗位:要求男性,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C1(含C1)驾驶证以上,从事专职驾驶工作5年以上,且行车安全无事故发生。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六)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资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按来宾市统一规定的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二)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保等费用,个人应缴纳部分在个人工资中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 月28 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填写《2023年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发至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教科邮箱: lb4278221@163.com。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谈;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谈。应聘人员接到面谈通知参加面谈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等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根据报名及面谈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谈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名额,按面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面谈和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面谈、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813。

附件: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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