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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六安市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1 2:14     浏览量:75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并报六安市人社局同意,现就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3月20日起同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在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2023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由其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在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六)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在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本县优秀村和社区“两委”成员(不含兼职委员),包括以下人员:

(一)我县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

(二)在脱贫村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扶贫工作)满5年的优秀村干部;

(三)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5年且考核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不包括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报考者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凡工作时间达到24个月,即视为具有两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详见《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附件2)。

报考部分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第二专业或者辅修专业报考,考生如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学历与学位专业一致,即可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但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历可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报考者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不能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村(社区)干部;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5日20: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4月7日至4月10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查看。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少数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新证尚未办理的,可先以本人原有的身份证号报名,于考前及时办理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凭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个人有效社保卡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详见《公共科目类别代码》(附件3)。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5月4日至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舒城县,地点详见《准考证》。

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8日08:00-12:00期间,携带笔试准考证、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舒城县周瑜大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8689053)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每科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中,报考0904030、0904071、0904076-0904087岗位的放宽到13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设定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数均含加分。

六、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入围参加专业测试1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4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比例、5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1人选。

入围参加专业测试2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25%、《综合应用能力》按25%,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2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2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比例、5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2人选。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2023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二)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2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四)报考“舒城县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六安市舒城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中)考录取时为六安市舒城县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2023年3月20日)户籍已迁入六安市舒城县。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详见《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附件4)。

(六)报考部分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并提交“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承诺书办理资格复审。

(七)属优秀村和社区“两委”成员的,还须提供本人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由乡镇党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优秀资审表格详见《2023年度舒城县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

(八)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相关职(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七、专业测试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方式分为专业测试1、2。

专业测试1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专业测试2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采取才艺(内容为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四项基本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每项均按满分100分计分,每项分值各按25%计算专业测试成绩。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每项5分钟。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均需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全部外聘。

八、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1岗位按以下办法合成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1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测试2岗位按以下办法合成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2的总成绩按2.5:2.5:5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2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25+专业测试成绩×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等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中报考部分教师岗位的,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政策咨询电话:0564-8689053(舒城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舒城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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