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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1 9:38     浏览量:656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地处辽宁省省会沈阳,是一所教育部备案、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类公办高职院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特色专业计划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辽宁省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门类齐全,涵盖二三产业十个专业大类63个专业。学院拥有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及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机械类示范专业点2个,教育部仪器设备装备规范贯标示范专业1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2个,省品牌(示范)及教改试点专业20个,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24门。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发[2017]27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学院人才强院战略,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实际,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并入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国内院校毕业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国外院校毕业博士,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定证书。

3.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学院专业建设需要。

4.具有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很好地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拼搏奉献精神,能干事、敢担当,勇于面对新任务新挑战。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依据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情况,分为两个层次。

1.第一层次

自然科学类发表SCI、EI(期刊)学术论文,SCI一区收录1篇以上,或被SCI二区收录2篇以上,或被SCI二区收录1篇、EI(期刊)收录2篇以上的为A类博士;SCI二三四区收录3篇以上,或被SCI二三四区收录2篇、EI(期刊)收录1篇,或被SCI二三四区收录1篇、EI(期刊)收录2篇的为B类博士。

人文社会科学类发表SSCI或CSSCI论文4篇以上的(可包含《新华文摘》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任一刊物1500字文章1篇)为A类博士;发表SSCI或CSSCI论文3篇的(可包含《新华文摘》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任一刊物1500字文章1篇)为B类博士。

提供待遇:安家费,A类40万元,B类30万元;科研启动费6-10万元;博士津贴500元/月;符合国家认定标准的“双师型”博士,上浮5万元。经沈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由沈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的为期3年、每月2000元的人才资助。

2.第二层次

自然科学类发表SCI、EI(期刊)学术论文,SCI二区收录1篇,或被SCI三四区收录2篇,或被SCI三四区收录1篇、EI(期刊)收录1篇的为C类博士;不满足以上SCI或EI(期刊)收录论文篇数的为D类博士。

人文社会科学类发表SSCI或CSSCI论文2篇的(可包含《新华文摘》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任一刊物1500字文章1篇)为C类博士;低于2篇的为D类博士。

提供待遇:安家费,C类20万元,D类15万元;科研启动费3-6万元;博士津贴500元/月;符合国家认定标准的“双师型”博士,上浮5万元。经沈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由沈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的为期3年、每月2000元的人才资助。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

详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下载《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填报后连同个人简历及业绩材料(所有材料扫描后,按要求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szyrlzyc@163.com。邮件名称标题注明:姓名+应聘专业。

1.应聘材料顺序

(1)《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需附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认定证书(国外博士);

(5)外语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

(6)简历中列举的所有学术成果、获奖、荣誉等情况证明材料。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4-88252531、88252532

3.报名时间:全年报名,分期考核。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自然条件、岗位适用度及基本学术素质,重点审查学术方向和学术水平与能力。

(四)试讲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等。

试讲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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