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汇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南通市公安分局苏锡通园区分局(以下简称“苏锡通分局”)委托,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详情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1987年3月以后出生)及以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对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中共党员可相应放宽年龄(2-3年)。
6.具备附件1:《岗位简介表(第二批次)》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汇通公司(苏锡通园区海伦路80号苏锡通政务中心305-1)。
报名咨询电话:0513-5108013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公安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寸证件照(粘贴于报名表中);
4.毕业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原件仅供报名时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完毕后即可退回。
2.报考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提供材料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与聘用资格。
3.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并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笔试。笔试公告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苏锡通园区官网(www.stpac.gov.cn)和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综合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基础加分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以时事政治、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由苏锡通分局根据考生整体情况划定合格线。
3. 合格线以上考生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4.笔试总分为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苏锡通园区官网、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跑、100米跑。
2.体能测试不计入总分,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线根据考生整体测试情况划定。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园区官网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主要考察入职动机、岗位理解、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面试时间地点于体能测试后通知,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四)加分项
面试合格者中身份为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的加2分并计入总成绩(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两者不重复加分)。
(五)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
2.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合格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苏锡通园区官网(www.stpac.gov.cn)和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合格人员凭汇通公司开具的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录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6)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递补两次后不再递补。
七、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1.人员性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根据苏锡通分局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520002。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应聘者保证填写的《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公安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我方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查阅苏锡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及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5.本公告由汇通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电话:0513-51080130。薪酬待遇相关咨询电话:0513-85520010(苏锡通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