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县城管理、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位、塑造县城形象、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编外人员),协助做好城市管理日常执法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等各项城市管理工作,不具有城管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城管职权。
二、用工方式
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条件
面向元谋县辖区非在职在编人员招聘,招聘对象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愿意从事城管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户口性质、男女不限;
(三)具有国家全日制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年龄在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和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工资及社会保险(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每人每月3000元经费标准核定。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起,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元马镇团结路4号(原七棵树老计生委)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人事股。
3.咨询电话:0878—6166613
4.提供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二)确定招聘对象
招聘过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按优先顺序确定招聘人员,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