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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乌兰牧骑公开补聘合同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0:28     浏览量:1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乌兰牧骑“六队”建设,宁城县乌兰牧骑面向社会公开补聘合同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一专多能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宁城县乌兰牧骑补聘评剧兼一专多能岗位男演员1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不限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乌兰牧骑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要求。

(四)形象好,气质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舞台表现能力强。

(五)年龄要求:评剧兼一专多能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六)学历要求:评剧演员兼一专多能岗位不受学历限制。

(七)身高要求:评剧兼一专多能演员不低于175㎝。

(八)专业及其他条件:具有较系统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比较熟练地掌握评剧专业的演唱、表演技巧,有较高的表演水平和舞台艺术素养,在演出活动中能够圆满地完成所承担的表演任务,除主专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2项(舞蹈、声乐、曲艺、器乐演奏等)达到“一专多能”。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21日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ingchengxian.gov.cn)发布。以后相关信息均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2023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宁城县文化中心综合楼六楼608室

联系人:邵老师  电话:18904762699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蓝底)3张。

(三)专业测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专业测试,不进行笔试和面试。本次专业测试根据专业岗位要求设定具体考试内容,由招聘单位组成专家组进行考评。

考试内容:表演担任主演的评剧折子戏、评剧基本功展示、其它才艺展示(100分)。

1.评剧表演60分,在表演的片段中必须是主要角色,时长不低于10分钟。

2.基本功展示20分,应聘人员自选评剧基本功2项,每项不低于2分钟。

3.其它才艺20分,(声乐、舞蹈、曲艺、器乐等)应聘人员展示2项其他才艺,时长不低于3分钟。

(四)招聘专家组人员构成

聘请县内外副高级以上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7人组成专家考核组,为应聘人员赋分。

(五)体检

1.专业测试合格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此岗位重新补录。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此岗位重新补录。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采取临聘形式,实行合同聘用管理,不占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6——4222913(宁城县乌兰牧骑)

监督电话:0476——4222409(县文旅体局办公室)

宁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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