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及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邵武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户籍在福建省的、报考前(2023年3月25日前)户籍在福建省且现为福建省常住户口的毕业生、2023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7.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教师资格证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入职前需对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如果经查询反馈有违反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10.招聘学科岗位人数及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邵武市新任教师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
2023年我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
(一)报名
按全省统一规定的2023年3月25日起开始报名。应聘者在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时,报考类型选择“新任招聘”)进行网络报名。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应聘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0599-6329677。
(二)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对网上应聘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进入面试后,市教育局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4月30日,全省统一考试。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分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与“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科目共设29个专业类别(附件2),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二)开考条件
1.招聘本科学历的,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1:1的开考。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5月20日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资格复核及面试
1.按笔试成绩(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另加5分,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按照闽政办〔2013〕87号、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入围面试应聘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中国邵武—邵武市教育局”(www.swjyj.com)公布。
3.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参加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核及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告。
5.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成绩将在“中国邵武—邵武市教育局”(www.swjyj.com)公布。
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录用。
四、体检
(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还相同则按笔试专业成绩,下同)按1:1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应聘者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
(四)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五、考核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在“中国邵武—邵武市教育局”(www.swjyj.com)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新任教师岗位安排办法
1.中小学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新任教师选择学校。
2.中小学招考岗位数见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中招聘计划情况。
(四)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城区学校教师聘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可先交流农村学校任教1至3年。
六、其他事项
(一)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已满的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于面试前资格复核时将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交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二)笔试加分项目审核。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另加5分,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按照闽政办〔2013〕87号、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加分。符合笔试加分应聘者,须于4月1日前向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或退役证书等,2023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逾期责任自负。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招聘面试工作方案由邵武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进入面试应聘者应及时关注“中国邵武—邵武市教育局”(www.swjyj.com)。
(四)咨询电话: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0599-6329677,联系人: 危老师、李老师。
(五)本公告由邵武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邵武市新任教师招聘简章;
2.笔试科目类别
邵武市教育局 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0日
附件1: | |||||||||||||||
2023年邵武市新任教师招聘简章 | |||||||||||||||
招聘岗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学历类别 | 考试形式 | 其他要求 | |||||||
中职教师 (3人) | 语文教师 | 2 | 中国语言文学类(非少数民族语种)、语文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笔试+面试 | 1.具有与招聘岗位名称相应学科高中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 2.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已满的人员须取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 |||||||
数学教师 | 1 | 数学类、 数学教育 | |||||||||||||
初中教师 (4名) | 语文教师 | 2 | 中国语言文学类(非少数民族语种)、语文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笔试+面试 | 1.具有与招聘岗位名称相应学科的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 |||||||
数学教师 | 1 | 数学类、 数学教育 | |||||||||||||
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类、 历史教育 | |||||||||||||
小学教师(16名) | 语文教师 | 6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上 | 不限 | 不限 | 笔试+面试 | 1.具有与招聘岗位名称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教师须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5.城区小学教师聘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可先交流农村小学任教1至3年。 | |||||||
数学教师 | 3 | 不限 | |||||||||||||
英语教师 | 1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语种)、英语教育 | |||||||||||||
音乐教师 | 1 | 表演艺术类、音乐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方向) | |||||||||||||
科学教师 | 3 | 科学教育、物理学类、物理教育、化学类、化学教育、生物科学类 |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类 | |||||||||||||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 1 | 心理学类、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 | |||||||||||||
特殊教育教师 (1名) | 特殊教育教师 | 1 |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教育学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笔试+面试 |
附件2:
笔试科目类别
序号 | 类别 |
1 | 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
2 |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
3 | 幼儿教育 |
4 | 小学语文 |
5 | 小学数学 |
6 | 小学英语 |
7 | 小学科学 |
8 | 小学道德与法治 |
9 | 小学音乐 |
10 | 小学美术 |
11 | 小学体育与健康 |
12 | 小学信息科技 |
13 | 中学语文 |
14 | 中学数学 |
15 | 中学英语 |
16 | 中学物理 |
17 | 中学化学 |
18 | 中学生物 |
19 | 中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 |
20 | 中学历史 |
21 | 中学地理 |
22 | 中学通用技术 |
23 | 中学信息技术(科技) |
24 | 中学音乐 |
25 | 中学美术 |
26 | 中学体育与健康 |
27 |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
28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9 | 中学综合实践活动 |
30 | 中学心理健康教育 |
31 | 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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