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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沙石镇人民政府关于面向社会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16:43     浏览量:800

为进一步加强沙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沙石镇辖区城乡环境管理水平,根据沙石镇工作实际,经研究,拟招聘一批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5名,户籍在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或是长期居住在章贡区范围内的非本地户口,年龄20--4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退伍军人、党员优先,限男性。

二、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停车秩序等城市管理方面以及对违法违规建筑的巡查、宣传、劝导、监督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参与综合执法类、平安建设等工作;遇重大活动和整治任务时,服从区相关部门的统一调度。

三、工资待遇

按照《章贡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区财政统一保障,并购买相关保险。

四、招聘与管理

(一)报名

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在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3月31日

报名地点:沙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峰山大道125号)

联系电话:0797-7373035

(二)体能测试

报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如下:体能测试1000米。体能测试综合考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由沙石镇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和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退伍军人、党员优先)。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事宜由沙石镇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替补一次。

4.考察由沙石镇人民政府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最终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镇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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