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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03-22 17:12     浏览量:857

为充实我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阳人才〔2022〕1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才引智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江简介

阳江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邻粤港澳大湾区,西融北部湾城市群,南近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地理区位优越。全市陆地面积7955.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2300平方公里,2021年末户籍人口302.75万,常住人口262.07万。1988年设市,下辖江城区、阳东区、阳西县,代管阳春市,设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

阳江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山、海、泉、湖、林、洞别具一格,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海陵岛大角湾海上丝路旅游区、阳春凌霄岩国家地质公园等著名景区景点,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刀剪之都、中国温泉之乡、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获“2022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荣誉称号。阳江人杰地灵、文化深厚,素有“文化之乡”“风筝之乡”的美誉,哺育了著名国画大师关山月、油画大师苏天赐、《新四军军歌》曲作者何士德、著名语言学家黄伯荣、中国科学院院士曾庆存等名人名家,其中曾庆存院士荣获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阳江漆器髹饰技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阳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对接融入“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形成以合金材料、装备制造和绿色能源等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奋力谱写阳江现代化建设新篇章。阳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对引进人才给予了尊重和关爱,阳江的人才优惠政策、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将会越来越好。

二、引才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我市将为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需求请查看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内优秀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详见附件4)。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全日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22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在五年内(从2018年3月22日起至今)曾通过我市招才引智取得事业单位编制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现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辞职不满两年(即2021年3月22日起至今)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参与我市招才引智且属于拟录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不得报名。

(八)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九)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6日9:00—12:00

3.报名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体育馆

4.报名需提供材料:现场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填写好的《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第二批)》(附件2)、《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诚信承诺书》(附件3)、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成绩表、技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国内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提供就业推荐表,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和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的专业代码请参照《阳江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安排洽谈面试。

5.报名事宜相关说明如下:

(1)每位考生只可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岗位有多个招聘学校的,将按照合格面试成绩高低和考生报考志愿分配学校。

(2)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者就读院校或所在单位。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资格、材料,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二)提前收集报名资料。

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请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2:00前将以上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引进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6)。引进单位可提前收集报名者的相关报名信息,但实际报名情况以现场报名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引进单位要审核应聘者提交的证件、证书的真实性,学历、专业、职称等是否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报名时所需的材料原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洽谈面试。

(四)洽谈面试。根据应聘者在校(原单位)的表现情况、任职情况和奖惩情况,考察应聘者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应聘职位的要求是否匹配,并根据各项考察要素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洽谈面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9:30—16:00。

(五)考试成绩

1.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选。如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岗位有多个招聘学校的,先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选,再按面试成绩名次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分配任教学校。空缺岗位由阳江市教育局综合研判,对服从岗位调剂的考生,按照合格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调剂。

(六)考察。由引进单位按引进岗位人数等额拟定引进考察人选,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

(七)公示。拟引进人选考察合格后,拟引进人选名单在阳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示7天。

(八)体检。拟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政策待遇

(一)用人单位执行阳江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高层次人才按照类别享受引进奖励。对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二)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我市政策外,可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相应的生活补贴。

(三)享受人才政策配套服务,具体可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中共阳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阳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问题可致电:0662-3333690,0662-3166157,0662-3326099。

附件:1.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2.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3.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诚信承诺书

4.国内优秀院校名单

5.国内、国外及港澳院校名单

6.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单位电子邮箱汇总表

7.阳江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阳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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