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部署中充分展现科技系统的使命担当,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的高标准规划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位2个,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8个。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正处级领导职位报名人员范围:本市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本市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功能区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从事公务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也可报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报名人员范围:本市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中央驻津机关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符合资格条件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4.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应已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功能区、中央驻津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含相当职务),或副处级领导职务(含相当职务)3年;
5.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选调生应已完成2年基层锻炼;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近3年年度考核均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10.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乡镇等新录用公务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步骤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22日起,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公开遴选选调专题(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以下简称专题网站),查询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18:00。报考人员在专题网站填写详细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公开遴选选调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到专题网站后,再报名提交。因资格条件不符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3日9:00至3月30日18:00。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自4月6日9:00起登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8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题目按照正处级领导职位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分成两套,考试内容为党的创新理论测试、案例分析、公文写作与对策性文章,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4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专题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正处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选调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人员。
(三)资格复审
4月15日至4月19日,市科技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科技局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与报名资格有关的材料,同时提交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市科技局2023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4月20日,地点由市科技局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考试。
2.面试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题目按照正处级领导职位(一)、正处级领导职位(二)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分成三套,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各职位参与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现有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当天所有面试考生成绩(低于60分视为无效成绩,不计算在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于4月22日在专题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职位遴选选调计划数、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遴选选调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市科技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市科技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素质、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及任职
市科技局党委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任审批手续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和登记手续。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空缺。
四、报考咨询
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12333、2339492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电话:58832905、58832833
集中咨询时间:3月22日至3月29日(8:30~12:00;13:30~18:00)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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