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走进高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共计1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内乡高中、实验高中、内乡三高、灌涨高中、内乡职专和南阳市中小学生实践学校,均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三、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高校校园现场招聘。3月25日至26日走进河南师范大学参加校园招聘会,如未完成招聘计划,可择时再次参加有关高校校园招聘活动。
四、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12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0周岁以下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应聘岗位一致;
3、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高中、职专文化课的人员,应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职专和南阳市中小学生实践学校专业课的人员,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
4、往届生需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务于考察阶段提供学历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内乡县在职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往届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就读院校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现场填写《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提供近期免冠照片4张。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7:00(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篮球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1.时间:3月26日上午
2.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
1、时间:3月26日下午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4、面试形式:试讲
5、面试内容:应聘高中及职专文化课(含体、音、信息技术)职位的,试讲教材为高一相应学科现行必修教材;应聘职专专业职位的,教材为现行职专一年级教材;应聘南阳市中小学生实践学校专业职位的,试讲教材为综合实践活动相应教材。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笔试×40%+面试×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入编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应聘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内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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