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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11:39     浏览量:768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5.原则上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987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6.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要求为准。小学、幼儿园面向福建省范围内户籍或生源,中学、职业教育技术中心面向全国户籍或生源,(福建省范围内户籍或生源,是指2023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范围内户籍或生源),均可报考。

8.在职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我县已在编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2023年3月25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的考生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7月3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7月3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所属学校与本科、大专学历报考者一并参加笔试。

6.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其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三、招考办法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比例计算。即: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日7:30(系统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3.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4.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共3科(参见附件)。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3.开考比例: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各职位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2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5.合格线: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70分(教育综合原始分*40%+专业知识原始分*60%),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核

.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2.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面试时,未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五)面试

.面试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入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光泽县政务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2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核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在面试前2天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在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聘用;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若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名次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列;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再加赛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赛的成绩排列。

(六)体检

.同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确定体检人选。

2.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3.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光泽县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笔试成绩公示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合格证书须于2023年7月3日前取得)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务必于2023年5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光泽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资格审验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光泽县政务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光泽县政务网网址http://www.guangze.gov.cn/。

(三)考生咨询电话:0599-7933834。

(四)本公告由光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

光泽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

序号

类 别

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2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3

幼儿教育

4

小学语文

5

小学数学

6

小学英语

7

小学科学

8

小学道德与法治

9

小学音乐

0

小学美术

小学体育与健康

2

小学信息科技

3

中学语文

4

中学数学

5

中学英语

6

中学物理

7

中学化学

8

中学生物

9

中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

序号

类 别

20

中学历史

2

中学地理

22

中学通用技术

23

中学信息技术(科技)

24

中学音乐

25

中学美术

26

中学体育与健康

27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28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9

中学综合实践活动

30

中学心理健康教育

3

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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