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教育局 中共永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办法(暂行)的通知》(樟教〔2018〕197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编制部门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2023年面向2019年招聘的我县编外合同教师择优招聘22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9年通过公开招聘,且已在我县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三年(服务年限认定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每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不超过40周岁、现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的编外合同教师。
二、招聘岗位、人数
永泰县教育局所属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15人,幼儿教育教师岗位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审查不合格、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永泰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信息将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等网站发布,后续笔试成绩、面试事项通知、面试成绩公布、考核体检等信息将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人事人才网发布。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任教和年度考核情况表》。
3.审核办法:符合条件的编外合同教师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87号南城办公区13A)现场资格审核。未按时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2.报名办法: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编外合同教师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委托模块)。
3.报考岗位:本次考试设中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等两个岗位,采取只报岗位及学科不报学校的方式进行,届时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既符合《2023年永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岗位条件要求,又符合面向我县编外合同教师招聘编内教师岗位条件要求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4.开考条件: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
本次考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4月30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教师招聘笔试。
2.笔试内容:中小学岗位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幼儿教育岗位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场笔试。
3.笔试成绩:中小学岗位的笔试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的原始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以实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与考人数参加面试。放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2.面试内容:教育相关背景的公共题或学科应知应会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片段教学及技能展示(幼儿教育教师岗位)。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为: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五)体检
根据招聘的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检人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未达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统一体检。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聘用。
(六)择岗
各招聘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可选择转为参聘教师或解除合同,并取消今后参加我县面向编外合同教师招聘编内教师专项考试的资格,其空额在同岗位未聘用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本次招聘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依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
(二)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六年(不含编外任教时间)。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须按未满的服务年限赔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其他规定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永泰县教育局、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永泰县纪委监委驻永泰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考室全程录音、录像。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当日书面告知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全部承担。
本公告由永泰县教育局、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0591- 24859326 24872078
附件:任教和年度考核情况表
永泰县教育局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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