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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3月非实名制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16:14     浏览量:519

因工作需要,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制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年龄(见附件1);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30日。

(二)面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三)面试地点: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四)面试方式:

1.试讲:授课时间10分钟以内,内容从本专业教材里抽取;

2.试讲+实操:专业岗位由面试单位决定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实操)

(五)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等扫描件,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学校邮箱:zyrsc2017@163.com。

(六)我校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以便进行核对。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后,按1:1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试用合同1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可以续签。如第一名放弃,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顺延录用第二、第三名。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非实名制(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满后,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担。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党政办咨询。

联系电话:0772—5321708

联系人:朱老师18907726198;王老师13517823568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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