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由两所1951年开始办学并具有良好声誉的部属学校——原冶金工业部主管的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石油工业部主管的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联合共建高校。
学校占地近3500亩(含拟建的铜梁校区1500亩),主校区位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是重庆高新区核心区唯一一所市属工科高校,也是重庆市文明校园。
学校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重庆市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2011年获批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2017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获批重庆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重庆非常规油气开发研究院、重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院(重庆资源循环利用与碳中和技术研究院)等20个学院(部、研究院、中心),有化学、资源与环境、机械、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等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拥有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群,其中工程学学科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开设的70个本科专业中,拥有石油工程、冶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国家级一流专业10个,市级一流专业25个。13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通过认证的专业数位居市属高校和全国“学院”类本科高校第一位。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0项。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等国内竞赛中获得500余项国家级奖励,连续五年获得世界网络炼钢大赛中国大陆赛区冠军,2015年和2020年获世界网络炼钢大赛总冠军,2017年和2019年获第44届和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银牌。
学校以工为主,以石油与化工、冶金与材料、机械与电子、安全与环境为特色,理、工、经、管、法、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公共管理等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群,有省部共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2个,复杂油气田勘探开发、纳微复合材料与器件、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工业发酵微生物、能源工程力学与防灾减灾、纳微生物医学检测技术、稠油开采、油气生产安全与风险控制等9个实验室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非常规油气田开发、工业过程在线分析与控制、复杂金属矿产资源增值处理与清洁提取等3个实验室为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有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社科研究中心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2014年以来,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150余项国家级课题,获授权专利1000余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数理与大数据学院非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如 “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于198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凭已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之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国(境)外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学校负责专业资格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23日9:00起至3月31日24:00,登录重庆科技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cqust.edu.cn/)首页“人才招聘”中“招聘岗位(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查询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系统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2023年4月2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为每人50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在2023年4月3日18:00前通过学校银行账号转账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行单位:重庆科技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高新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202938002
缴费时,请备注:2023年数理招聘+姓名。
4.现场复审。学校按招聘岗位条件,对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者,不得进入此环节。
现场复审时间、具体地点及要求等信息均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告栏目发布。
5.打印准考证。复审现场打印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6.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若招聘岗位未能形成有效竞争,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针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告栏目发布。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若从高到低依次确认时,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2:1的比例,则所有考生全部进入综合面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和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均通过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告栏目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的,取消本次综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递补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告栏目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若有报考人员公示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递补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执行相关待遇。
九、纪律要求
学校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其他
1.考试考务咨询电话,请详见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
2.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网址:http://hr.cqust.edu.cn/hire/hireNetPortal/zp_homepage.do?b_hquery=link?&cms_chl_no=512&menuType=0&chl_id=512
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告栏目网址:
https://zzrsb.cqust.edu.cn/xwgg/wzgg.htm
3.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及时查看我校官网公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