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交通便利。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57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1.7万人,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湖北省“优师计划”主培学校和“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学院、体育学院院长,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三)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排名第1)或其他相当成果。
(四)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原则上应具有一年以上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或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中层副职及以上任职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服务合作意识,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对学院发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引领本学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报名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欢迎校内外专家、校友推荐。应聘人员或推荐专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提供以下材料至指定邮箱:rsc@hue.edu.cn(邮件标题注明:报名文学院(或体育学院)院长):
1.《》(见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各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3.本人近5年内取得的主要代表性业绩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需提供原件)以及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以及管理业绩的材料。
4.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遴选(包括面试和学术考察等),并择优邀请候选人进行面谈。
(四)学校根据面谈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排序等额递补。
(五)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符合学校“光谷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应等次的待遇,具体待遇面谈。符合入编条件的,可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2104766、52104848(人事处)
监督电话:027-52104786(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邮编:430205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3年3月22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