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磐石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市人社联发〔2016〕6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为磐石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电视新闻主播4名(男2名,女2名),电视专题节目后期制作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所有考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至200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23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磐石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存在侥幸心理。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均取消聘用资格。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网站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掌心磐石APP”发布。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磐石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生报名表》打印版(附件2);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
5.播音员岗位:5年以上电视新闻主播工作经历(须同时具备本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5分钟以内个人电视新闻播音影像资料(MP4或AVI文件)。
电视专题节目后期制作岗位:5年以上电视专题节目后期制作工作经历(须同时具备本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署名的10分钟以上的电视专题节目视频链接。
以上岗位提供的相应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
6.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7.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4月5日(上午8:30-下午16:3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考生务必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到磐石市融媒体中心(具体地址:振兴大街1155号)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磐石市融媒体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考生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人数为1:1时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二)报名人数小于等于1:40时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单内容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三)报名人数大于1:40时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5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如为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的直接参加体检。如为考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的,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成绩在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anshi.gov.cn)通知公告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3年3月23日服务期满整年。
(二)纳入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
咨询电话:0432—63279662 联系人:王瑶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公布,未经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磐石市融媒体中心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石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