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190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97名、湘东区事业单位20名、芦溪县事业单位14名、上栗县事业单位20名、莲花县事业单位24名、经开区光丰街道15名)。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含)。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指2005年3月23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工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招考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中“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
7.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8.限本县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莲花县部分岗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报考,本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本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9.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核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3月27日9:00至4月2日18: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s://mall.wokaola.com:8121/newsattach/1359/26/b40a2c87238f467794d4c85c3a4d760e.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二)缴费:3月27日9:00至4月3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100元。
(三)网上改报。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4月6日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s://mall.wokaola.com:8121/newsattach/1359/26/b40a2c87238f467794d4c85c3a4d760e.com)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7日9:00-17:0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由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城市大厦6号楼6楼)现场退费给考生。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4日9:00—5月6日17:00。
(五)资格审查: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查报考人员相片。专业测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考生对资格审查有疑虑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资格审查的终审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专业测试总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三种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按不同顺序进行,各招聘岗位考试顺序详见《岗位表》(附件1)。笔试和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人事考试中心承办;专业测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对专业测试方案进行审核并监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纪律监督。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按专业测试、笔试、面试顺序进行的岗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并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按笔试、专业测试、面试顺序进行的岗位,按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专业测试时如因考生临时缺考、违纪、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出现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1时,取消或调减招聘人数,紧缺人才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折算总分(无专业测试的,根据笔试成绩),招聘人数5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6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一)笔试
1.时间:5月7日上午。
2.地点:萍乡市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二)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体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四)计分办法
笔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总分数构成为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总分数构成为笔试占总成绩40%、专业测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3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4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考核前统一组织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其招聘岗位不予替补。
(四)考察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市直事业单位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考察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它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签名确认的《2023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4.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
(二)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s://mall.wokaola.com:8121/newsattach/1359/26/b40a2c87238f467794d4c85c3a4d760e.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三)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考费用。免收报考费用人员需于5月6日前提供以下材料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城市大厦6号楼6楼607)审核确认,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退费给考生。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99-6840830(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9-3377286(湘东区人社局人事人才股)
0799-7560700(芦溪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
0799-3864396(上栗县人社局人事股)
0799-7212610(莲花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
0799-6783750(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799-6234790(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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