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公路勘察设计院为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路桥设计工程师1名、园林设计人员1名,下属新余市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聘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1名,具体如下:
一、任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二)爱学习,责任心强,工作主动、踏实;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
(五)身心健康,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
(二)被开除公职者;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四)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者;
(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具体条件
(一)路桥设计人员1名
1、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公路或桥梁工程设计,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具体工作内容。
2、任职条件:
(1)路桥专业、桥隧专业、土木工程(路桥方向)以及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熟练运用CAD、office、纬地系列等软件,在设计院从事公路设计3年及以上。
园林设计人员1名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公路沿线绿化及景观工程设计,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具体工作内容。
任职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园林专业或相关景观设计专业;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熟练运用日常办公软件、掌握 CAD/PS/ID/SU/ENSCAPE/LUMION 等设计软件,擅长景观文本、彩平的制作,掌握简单景观模型效果图制作,从事相关园林、景观设计3年及以上。
(三)监理工程师1名
1、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具体工作内容。
2、任职条件:
(1)土木工程系列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类似(施工或监理)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
(四)现场监理员1名
1、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具体工作内容。
2、任职条件:
(1)土木工程系列或工程管理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相关(设计、施工或监理等)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四、薪资待遇及单位福利
1、以上岗位培训期3个月,培训期考核合格后办理五险,第一年聘用期根据个人从业情况及与从业有关证件情况实行协议工资,一年后视个人表现情况另行协商;
2、单位福利:年假、节日慰问、取暖降温费、生日慰问、职工体检、企业团建等,提供系统的专业培训机会,单位有职工食堂,提供工作餐,不负担住宿。
3、工作地点:新余市长青北路856号金地公馆16楼
五、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任。
(一)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应聘者将《报名表》、相关学历学位、资质证书扫描件附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44128327@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标题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4月30日止。
3、联系电话:0790-6427269(13340004266袁女士)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具体如下: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公路勘察设计院经营科(新余市长青北路856号);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所需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1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如有)、报名表(详见附件一)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②其他:已获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
④个人免冠彩照1张。
(三)经笔试和面试后确定人选
1、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根据所应聘岗位考查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面试成绩按所学专业、现场提问、表达能力以及岗位熟悉情况和加分项等情况确定。
3、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经支委会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程序与管理
(一)笔试、面试录取资格。有多人报名的岗位,取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按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报名人数未达三人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才有录取资格。
(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个人信用、敬业精神、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等。由原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招聘岗位空缺人数,按照考试排名递补。
(三)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四)聘任。体检、考察合格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含培训期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