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一批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要求等详见《平昌县公安局2023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
3.报考文职岗位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勤务岗位人员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达到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家庭主要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6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报考勤务岗位的复退士兵;
3.县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凭证书或佐证材料);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5.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6.擅长文秘写作、新闻宣传工作的(附佐证材料);
四、招聘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 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平昌县公安局402室(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12号)。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平昌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携带《平昌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仅限报考勤务岗位的人员参加)
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测试时可穿运动装、运动鞋。体能共测试3个项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3个项目中有2项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测试项目:①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
2.测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29日9:00--17:00,平昌中学(老校区)。
3.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3)。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2023年3月31日(9:00-12:00,13:00-17:00),在县公安局402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时事政治、公民应知应会政策法规、一般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分值100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将在平昌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面试
1.人员范围。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6日
3.面试地点:平昌县公安局7楼(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12号)
4.测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
文职岗位:(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勤务岗位:(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并在平昌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见平昌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政审考察
平昌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对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职位缺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公 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在平昌县公安局大厅张贴纸质公示的方式进行,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待遇
聘用后,与平昌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月工资为3000元,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缴。
九、候补及补聘
凡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可作为平昌县公安局辅警聘用候补人选。平昌县公安局出现相应岗位空缺且未进行公开招聘时,可在报考相应岗位候补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直接补聘。候补资格至平昌县公安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十、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平昌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27-6222563,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在公开招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均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或对相关事项的疑问,请咨询平昌县公安局政治处,咨询电话:(冯警官13568485042)
平昌县公安局
2023年3月23日